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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 國際法: === 一丶國際和平聯盟並未設有最高領袖,所有決策均由成員國所派代表決定。 二丶決策類型分為一級決策丶二級決策及三級決策。 一級決策需要1/2成員國同意,二級決策需要2/3成員國同意,三級決策需要3/4成國同意,並採用四捨五入制。 三丶國際和平聯盟可求各國實行部分法規。 四丶國際和平聯盟可根據法規,在成員國之中擁有執法權。 五丶國際和平聯盟總部設於和平城,由國際和平聯盟管治。 六丶國際和平聯盟的官方語言是各成員國的語言。但官方文件只設有繁體中文及英文。 七丶成員國可以召開決策。 八、國際和平聯盟 正式宣布:所有成員國一人只能擁有1把警棍! (擊退棍、巴哈姆特棍 只能留1隻)多於請放置前方界伏盒,另外宣布 請所有成員國【禁止於未經批准的場合上打鬥】若違反將依照國際和平聯盟法 進行制裁!
摘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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